光有开放数据是不够的
原文来自阳光基金会
原作者:Júlia Keserű
译者:高丰
作为阳光基金会对开放数据与政府透明化关系思考的一部分,我们已经写作和演讲了大量的内容来阐述为什么我们觉得开放数据自身不能直接达成我们所期待的政府透明化从而让我们对政府更好问责。在我们政策主管 Emily Shaw 近期的一篇文章中也指出,开放数据自身更多是一个工具而非一个结果,正如我们不会认为榔头本身是一个结果一样。
顺着这个比喻进一步思考,我认为正如钉子自己不会找来一个榔头敲自己一样,政府也不会自愿公开所有政治相关的、敏感的、有争议的信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信息公开中会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的原因。
最近,我也碰巧读了千年发展计划,其中有这么一句话「世界上的人们都过度期望他们的政府能够诚实、可信并且对他们的需求作出回应。」
然而,事实上我并非这么想。并且我永远都不会这么想。在我的祖国匈牙利——一个批评政府的NGO会被突击搜查,调查税收丑闻的媒体主编会被开除的国家——我个人从来没有期望我们的政府能够完全让人感到信任。当然,产生这一论断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本身来自东欧,故对此有所怀疑。不过,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相信权力本身的动力和掌权者的动机都是天然与政府完全透明化相背道而驰的。换句话来说,即便政治家们个人可能是诚实的、对人民负责的,但这并不会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政治精英们永远想要操控信息的流动。
自从米歇尔·福柯发表了他对环形监狱的社会学研究结果之后,我们都明白了所谓的「知晓我们所掌控之物,掌控我们所知晓之事」的论点。政治权力永远都依赖于一个基本点:作为掌权者你要全面掌控你民众的一言一行,但同时要保证他们对你知之甚少。这也就是为什么当那些有能力动用最新科技来监视民众一言一行的政府,被质问为何不公开政府信息时,总会以他们没有足够能力来处理其中敏感信息作为推搪的理由。
基于以上,我强调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状况下想要达成完全的透明化,都同时需要信息公开和开放数据。
阳光基金会在过去已经写过很多文章说明在一个健全的透明化生态中需要各个不同的部分(比如信息公开,开放数据等)来扮演各自的角色。类似的,响应式的信息公开,例如传统的依申请公开,和主动的信息公开,比如开放数据都是同等重要的。其中前者确保了人们有固定的渠道去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的资料以及了解政府在做什么,而后者则确保了政府有义务主动将自己的信息和相关工作的情况,比如预算、政策等公开给大众。
换一句话来说,同时赋予人们索取特定信息的权利以及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由政府主动发布的信息的权利是同等重要的,两者是互相补充的。
然而,仍有大量来自不同背景的开放政府活动人士坚持认为两者是「或」的关系,仅需一者即可。
支持信息公开的人士指出,开放数据永远不能提供我们政府如何工作及花费我们税收的完整画面,因为政治天生就是讲究秘密的。根据他们的观察,一旦我们放弃依申请公开这条渠道,那么我们就会对政府选择发布何种数据丧失控制权。
而在同时,开放数据的活动者们则宣称响应式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已经跟不上21世纪的步伐了,因为信息早就是一个个数据库而不是文档了。依申请公开作为一个耗时又耗资源的过程应当被淘汰,而开放数据则能通过让民众控制信息流而更好地对政府问责。
从我角度而言,我认为两者的说法其实都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不应该指望任何单独一种方式能够带来任何有意义的改变。传统的依申请公开的的确确有其时代背景限制,通常指申请文档,而非数据。虽然我们如今能够通过依申请公开获取大量的信息和数据,但依申请公开事实上仍旧不是吸引公众参与的理想工具,也不能有效改变我们的政治体系使人民对政务能有更多的发言权。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尽管科技在不停发展,但互联网永远不会让我们的依申请公开变成过时的产物。尽管编订数据目录已经逐渐变成了政府透明化的新趋势,我们仍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调查工具来调查那些政府故意设下的信息坑洞,而这个工具就是依申请公开。这在那些至今开放数据仍旧不包含政府游说信息,政治献金数据等等重要政府透明化数据的国家显得极为重要。
从政策角度而言,一个健全的信息公开体制可能在不同司法体制里看上去非常不同。但各国的共识都是访问信息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因此,我们的工作就是在这个科技时代,将这一点落实,同时要牢记一点:权力有着其特殊的动力,因此常常需要有民众去推动,这正如钉子需要榔头才能被钉进木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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